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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幼儿道德的塑造者
幼儿时期是一个人发展的关键时期,最容易在环境和教育的影响下发展相应的品德、智力、个性和能力。这一时期幼儿道德社会化的主要执行者是父母。一个人从婴儿开始就产生了与人与物的关系,由最初的区分自己和别人,把自己从客体中区分开来,产生个体意识,到逐渐学会如何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如何适应社会,这些都要*父母教诲。随着年龄的增长,在父母的教育和影响下,孩子会初步表现出相应的道德意识、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或者富有同情心、义务感、自尊心,有助人为乐的愿望,以及团结互助的态度,或者产生任性、自私、惟我独尊、不合群、无视规范等毛病。也就是说,在幼儿道德社会化过程中,良好品德的培养,会在个体心灵上打下良好的基础,否则,如果错过了这个关键时期,或在品德培养上失误,就不容易顺利获得发展。而在这一过程中父母的道德人格和道德修养对孩子有很大影响。父母的教育行为也在很大程度上对幼儿道德的发展起着制约作用。
1、父母形象:无形的教诲
父母作为与孩子接触最多、孩子最经常的教育者,其道德人格如何对孩子的影响非常重要父母对孩子的作用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认同作用。从幼儿的认知特点来看,由于各方面发展的不成熟,幼儿缺乏客观地认识事物、辨别是非的能力,而对他们的父母则保持着一种依赖的心理状态。父母的言行用道德标准评判无论是正确或错误,幼儿往往都会作为正确积极的东西加以肯定。在这种情况下,父母作为孩子在家庭中接触最多的成年人,他们的道德人格状况、道德修养水平,往往成孩子道德认知的标准。父母良好的道德人格、高水平的道德修养,往往会对孩子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
二是示范作用。模仿是幼儿的一个重要心理特点。父母与孩子朝夕相处,孩子在为人处事、言谈举止等方面常常把父母作为自己模仿的对象,所以说父母的道德人格在很大程度上对孩子起了示范作用。父母在家庭中将自己的道德观念、道德行为传导给孩子,会使孩子形成有利或不利、好或坏、善与美等观念。在此基础上形成孩子的辨别能力和评价能力。
三是导向作用。幼儿处于人生的基础阶段,他们得到的规范仍有着很强的可塑性,在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识、道德观念、道德习惯等方面,都可以通过教育而获得、而改变、而提高,也可以由于教育的不利而出现偏颇。父母按照自己的认识对孩子肯定与否定、赞赏与斥责、奖励与惩罚,孩子将会逐渐地接受这些认识,并变为自己的某种认识与习惯,从而表现出或优或劣的道德行为。
2、教养方式:有形的塑造
家庭教养方式是指父母在教育、抚养子女中通常运用的方法和形式,是教育观点和教育行为的综合体现,家庭教育的效果不仅取决于教育者——主要是父母的教育动机、教育内容,在更大程度上取决于教育方式。进一步说,良好的教育方式有利于幼儿的发展,不良的教育方式则在一定程度上对幼儿的发展起阻碍作用。
溺爱型家庭的孩子勤劳节俭的作风差,学习不努力;否定型家庭的孩子文明素质较差、个人信用较差、勤劳节俭精神较差;民主型家庭的孩子容易产生发挥自身潜能的动力,在学习上表现出主动性较强,很少有学习不努力的情况;过分保护型家庭的孩子独立性较差、不思进取;放任型家庭的孩子往往学习不太努力、勤劳节俭精神较差;干涉型家庭的孩子缺乏自制力,在学习的主动性方面表现较差,学习不努力的情况十分突出。
家庭教养方式对孩子的成长有着重要的影响,良好的教养方式有利于幼儿道德社会化,而不良的教养方式是导致孩子道德人格缺陷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父母应特别注意自身的带的修养和采取科学的骄阳方式,这是培养孩子的良好道德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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